所在地深圳
可售卖地全国
品牌鼎海物流
服务类型保税仓储
服务内容仓库+仓内运营+配送
保税区报关是什么?保税区报关怎么操作?保税区报关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中国香港报关跟保税报关有什么区别???很多人对于保税区转厂,都会侃侃而谈,但是问到具体的操作细节又会卡壳了,只知道平时怎么操作却不知道怎样讲给别人听,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份详细的转厂操作方法。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随时与我联系,若懂这些的,觉得我讲的不对的,也反馈给我(页面右上角),期待大家的无私分享
"相信很多做加工贸易的朋友都很熟悉""中国香港游""模式,那为什么会出现""中国香港游""呢? 根据国家出口政策的规定,对进料加工实行""不征不退"",即国内进料手册之间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出口方不予退税,其进口料件不予征税。起初,我国生产力落后,此类企业的生产严重依赖进口料件。在不征不退的规定下很占便宜。
但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发展,还有人力成本低廉,使加工企业国内采购的份额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要求供应商先将料件出口至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临近地区于国家,取得退税后再以手册进口,后再以手册出口成品将料件核销。这样做可以合理的,为企业带来极大利润,故虽然运输等成本不斐,企业依旧乐此不疲。这就是""中国香港游模式""的由来与作用。
但""中国香港游""模式也有极大弊病,那就是运输成本高昂,且极为占用时间,且其中涉及到租船定舱通关等一系列问题。但保税物流园区的""报关模式""解决了这些问题。"
原税法对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出口申报期限规定如下:
1、根据原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2、根据原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50号)规定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个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加强出口退税货物管理
针对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及其饰品税严重货物,规定了原材料成本不低于80%的标准,即,通知和公告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不包括本通知附件7(《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及其饰品的具体范围》)所列货物),如果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附件9(《原料名称和海关税则号表》)所列原料的,应执行该原料的、消费税政策,对应税率为该原料退税率。
出口申报期限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
进口代理与出口代理流程相似,具体如下:
(1)准备环节:客户与外商签订采购合同,确定进口的产品,根据客户单据,以海关税则为准确定税率,按照细则确定所需的检验,并在报关前报验。
(2)协议签署:双方签署代理进口协议,代理根据进口产品信息预估费用,并约定相关义务和费用。
(3)进度付款:客户需要按照协议合同付进度款,代理商代为办理、免税单等一系列单证,购汇并通过银行付汇给外商,之后外商发货。
(4)运输清关:代为办理国外提货,通过货运险**运输;在国内报检报关,办理退税,并将货物送至客户。
(5)后续环节:协助进行外汇核查;费用据实报销,多退少补。
报关解析 通关的基本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申报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代理) 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需要委托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条件所涉及的。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方式。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
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的出口退税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中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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