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深圳
可售卖地全国
品牌鼎海物流
服务类型保税仓储
服务内容仓库+仓内运营+配送
出口申报期限的放宽力度,由原来的大多数90天期限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货物报关开具《代理出口货物》到次年4月15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据公告申报期限大致分以下几种,逾期不给办理相关手续:
1、需要报关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2、其他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为出口或普通开具之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在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
3、输入区域的水电气。企业应在购进货物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4、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附件31),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
"保税区一日游VS中国香港一日游
现在市场的对保税区转厂的说法有很多种,其实普遍的一种模式就是一般贸易转厂供货给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企业)。转厂的历史可以说由来已久了,从的时间算起也有了20多年的历史了,首先从港资企业那边说起,也就刚开始所谓的三来一补企业,那时候还没有设立国内的保税区,港资企业要想从国内进口原材料就必须要求国内的供应商把货出口到中国香港,然后港资企业再把货物进口回来,也就是所谓的中国香港一日游。
到后来,这种模式被保税区一日游所取代,而这两种模式其实都是转厂的另外一种操作。其实真正的转厂是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结转,这种的话只要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间做一个关封就可以了。那么现在保税区转厂是怎么操作的呢?模式的话还是跟以前的差不多的,但是每个保税的区的政策可能有一些出入。以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为例,深圳出口加工区也就是俗称的坪山保税区,这边的转厂是可以用普通的车辆进行操作的。
深圳出口加工区一日游优势:无需海关车、不需仓储、出税单后再安排车辆进区、不需要卸货换车、时效只需、是目前整个深圳优势的一日游操作平台。
"深圳出口加工区坪山保税区一日游转厂取代中国香港一日游贸易
“保税区一日游”能完全替代“中国香港一日游”。
通过保税区,可以实现各种""转厂""操作,达成贸易交货;解决更多的""转厂""难题,比如:
1.一般企业销售产品给加贸企业要用“间接转厂”,就是供应商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进口.这可以完全解决一般制造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同时,加贸企业进口是保税的,而供应商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同是加工贸易的两家工厂,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通过保税区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双方工厂分别拿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进口,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当天即可出区通关进口,实现一日游操作(实际只需3个小时左右)。
3.加贸工厂供货给一般工厂,即出口转内销,也是""转厂""模式:加贸工厂将货物以手册保税核销的方式出口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一般工厂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进口国内。
比如,广州番禺的一家企业如果要出口一个标准箱的货物,以往必须出口到近的“地区”中国香港,然后才能被下游的买家进口到境内,再运送到工厂里用于生产。完成了这样的一趟“旅游”后,该批货物才能领到出口退税。
而通过保税区,就可以不用再取道中国香港,直接利用保税区的“境内关外”功能,拿到出口退税。这将能为加工贸易企业省下笔运输费用——如果用拖车运往中国香港,费用很高。而且,中间省下的时间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更是无法计算。"
"保税区一日游,我们在保税物流园区的工作是两个企业之间的转厂,就是货物从一个企业到另一个企业要用一般的流程手续很繁琐,但是如果把保税区作为一个缓冲流通带,通过进出保税区的方法,就可以实现企业的转厂,这个就是保税区转厂,如果进展顺利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做到上午进入保税区,下午报关驶出保税区,这样在业内就称为保税区一日游了.
原税法对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出口申报期限规定如下:
1、根据原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2、根据原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50号)规定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个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加强出口退税货物管理
针对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及其饰品税严重货物,规定了原材料成本不低于80%的标准,即,通知和公告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不包括本通知附件7(《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及其饰品的具体范围》)所列货物),如果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附件9(《原料名称和海关税则号表》)所列原料的,应执行该原料的、消费税政策,对应税率为该原料退税率。
出口申报期限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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