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深圳
可售卖地全国
品牌鼎海物流
服务类型保税仓储
服务内容仓库+仓内运营+配送
出口货物退运一般是指: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出口到国外,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办理货物退运回来返修复出口的过程。 另一方面是指出口货物因国外客户弃货等导致货物退运回来不再出口的过程。
如果货物退运回来不再出口的话我们可以以快递方式办理进口,或者以一般贸易方式报关进口。
以下我们主要讲出口货物退运返修后复出口的情况。
我们知道,出口到国外退运的货物,有全新未使用过的,也有使用过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保修的,也有电商出口第三方回收返修的。针对不同的情况对货物有不同的要求。
保税区政策解读:
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区具有货物入区免税的功能,保税区内经海关审批取得出口货物退运保税区退运返修账册的物流企业可以从事出口货物退运保税区退运返修。
保税区出口货物退运流程:
1.提供退运货物详细装箱清单,原出口报关单、维修合同以及维修流程图给海关进行备案。
2.备案通过后国外可以提前发货到中国香港仓库,再从中国香港仓库用中港车报关进入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库。
3.工厂安排维修工人到保税区仓库进行货物检测、维修返工、更换零件更换包装等。
4.维修好的货物重新出到国外销售。
保税区一日游是什么?保税区一日游怎么操作?保税区一日游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中国香港一日游跟保税一日游有什么区别???很多人对于保税区转厂,都会侃侃而谈,但是问到具体的操作细节又会卡壳了,只知道平时怎么操作却不知道怎样讲给别人听,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份详细的转厂操作方法。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随时与我联系,若懂这些的,觉得我讲的不对的,也反馈给我(页面右上角),期待大家的无私分享
"相信很多做加工贸易的朋友都很熟悉""中国香港游""模式,那为什么会出现""中国香港游""呢? 根据国家出口政策的规定,对进料加工实行""不征不退"",即国内进料手册之间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出口方不予退税,其进口料件不予征税。起初,我国生产力落后,此类企业的生产严重依赖进口料件。在不征不退的规定下很占便宜。
但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发展,还有人力成本低廉,使加工企业国内采购的份额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要求供应商先将料件出口至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临近地区于国家,取得退税后再以手册进口,后再以手册出口成品将料件核销。这样做可以合理的,为企业带来极大利润,故虽然运输等成本不斐,企业依旧乐此不疲。这就是""中国香港游模式""的由来与作用。
但""中国香港游""模式也有极大弊病,那就是运输成本高昂,且极为占用时间,且其中涉及到租船定舱通关等一系列问题。但保税物流园区的""一日游模式""解决了这些问题。"
国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免0、免关税和进口环;货物如果销往国内,需要按照一般贸易报关并缴纳关税和进口环,如果货物需要0的,还得提供相应的0;
国内货物进入保税区,只有在该货物实际离境后才可以办理退税手续。 国内货物入保税区,一般来说不需要缴纳税金,企业反而可以得到的退税(某些法律规定的限制类产品出口需要缴纳出口税,不能取得退税),但是货物必须全部实际离境后才可以退税。
这种报关方式的程序是怎样呢?
货物从进入保税区
1.货物到达港口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仓储货物在仓库预录入),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2.将预录入数据向保税区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3.海关接单后,经过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货主或其代理人即可办理入保税区的手续。
PS:(一)对于不需要查验的货物,持盖有保税区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报关单等单证直接在进口口岸提货,委托具备《载运海关货物车辆载货登记薄》的海关车辆,将货物运入保税区。
(二)对需进保税区查验(包括仓储)的货物,海关制作关封,货主或其代理人持凭关封将货物从进口口岸提出,委托具备《载运海关货物车辆载货登记薄》的海关车辆,将货物运入保税区。查验正常的,办理入保税区的手续。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 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
提交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报关单。
2.货物。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出口申报期限的放宽力度,由原来的大多数90天期限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货物报关开具《代理出口货物》到次年4月15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据公告申报期限大致分以下几种,逾期不给办理相关手续:
1、需要报关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2、其他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为出口或普通开具之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在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
3、输入区域的水电气。企业应在购进货物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4、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附件31),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
http://szdhmvp.com